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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年精神科護理進階訓練班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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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訓練目的:加強護理人員對精神科護理之進階專業知能,提昇精神科護理照護品質。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 參、訓練員額:預計50∼60名。
肆、訓練對象:由護理主管推薦。具護士或護理師執照之護理人員,或已受過精神科護理基 伍、訓練方式:課室教學。 陸、訓練時間:自97年06月16日至97年06月18日共24小時。 〈課程及報名表下載〉 一、課室教學:21.5小時。 二、其他(開、結訓典禮、筆試及總檢討):2.5小時。 三、上課時間三天(星期一、二、三)08:00~17:30。 柒、訓練課程:依培訓精神衛生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之重點,如:精神科常見疾病患者整體性療法與護理、及團體治療計畫與執行等為課程設計主軸,詳見「九十七年精神科護理進階訓練課程表」(如附件一)。 一、醫療課程5小時(23%)。 二、護理課程16.5小時(77%)。 捌、訓練地點:耕莘醫院E棟14樓E1階梯教室。 玖、評值方式: 一、出席率:曠課、遲到、早退或請假達2小時者,立即取消受訓資格。 二、筆 試:筆試成績70分(含)為合格,未達70分者視同不及格退訓。 三、筆試成績及格者,於結訓一個月內由台北縣衛生局核發受訓証書。 拾、訓練費用: 自假、公費。訓練費由台北縣衛生局及臺北縣護理師護士公會、台灣省護理師護士公會補助。 拾壹、預計達成效益: 精神科護理人員進階護理知識之培養。 拾貳、學員報名事宜: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7年6月11日前報名截止。 二、報名處:耕莘醫院護理部 荀巧真書記,02-22193391轉65205、65206。
三、報名方式: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於97年6月11日(星期三)前,以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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