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莘醫訊 2009.02

文章標題

家庭照顧者的好幫手-居家服務

社服室 李瓊音社工師

洽詢分機:66101、66103社服室

        如花婚後一直和喪偶多年的婆婆同住,婆媳關係甚為和睦,是一位鄰里間人人稱讚的好媳婦。由於如花的先生是建築工人,收入並不多,且尚有房貸負擔,為了貼補家用,如花平日在住家附近的黃昏市場裡幫忙賣菜,兩個讀小學的孩子放學後則由婆婆幫忙帶,經濟狀況雖不寬裕,但家庭氣氛和樂,生活平安踏實。但不料,年初身體狀況原本硬朗的婆婆突然中風住院,雖然醫師評估預後狀況不差,且經住院治療後已無大礙,目前惟左半側較無力,生活功能部分受影響,但仍有希望藉由長期積極復健回復原有功能,因此,如花不得不暫停到市場賣菜的工作,進而將生活重心全數轉移至照顧婆婆及協助復健的工作上;然而,減少的工作收入卻使得家中經濟陷入困頓。

        正當如花為此苦惱焦躁不安時,某日在醫院的佈告欄上,如花看到「居家服務」的介紹,她立刻前往醫院社服室找社工師諮詢並取得申請相關服務的協助。婆婆出院後,如花白天仍可全心投入幫忙婆婆復健,至於下午至黃昏市場賣菜到先生下班回來這段時間,因為申請了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幫忙,如花家的生活步調終於又回復到往常一樣,現在,不但經濟狀況未受到太大影響,婆婆的復健狀況也漸入佳境,日趨穩定。

究竟什麼是居家服務?居家服務可以提供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協助呢?

◎居家服務服務對象:

1. 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僅IADL(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失能且獨居長者。

 

補助時數上限及收費標準:

對象

失能等級

補助100﹪

補助90﹪

補助60﹪

低收入戶

輕度

25小時/月

 

 

中度

50小時/月

 

 

重度

90小時/月

 

 

中低收入戶

輕度

 

25小時/月

 

中度

 

50小時/月

 

重度

 

90小時/月

 

一般戶

輕度

 

 

25小時/月

中度

 

 

50小時/月

重度

 

 

90小時/月

 

2.49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居家身心障礙者。

 

補助時數上限及收費標準:

對象

失能等級

補助100﹪

補助70﹪

補助50﹪

低收入戶

輕度

20小時/月

 

 

中度

36小時/月

 

 

重度

36小時/月

37-72小時/月

 

中低收入戶

輕度

8小時/月

9-20小時/月

 

中度

16小時/月

17-36小時/月

 

重度

32小時/月

33-72小時/月

 

一般戶

輕度

8小時/月

 

9-20小時/月

中度

16小時/月

 

17-36小時/月

重度

32小時/月

 

33-72小時/月

 

◎居家服務服務項目:

1.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換洗衣物的洗滌及修補、居家環境改善、家務助理、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品、陪同就醫、聯絡醫療機關、友善訪視及電話問安。

2.身體照顧服務:協助沐浴、協助穿換衣物、協助進食、協助服藥、協助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及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

 

洽辦單位:

縣市公所社會課或各地長照管理中心

      北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29683331

      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申請流程:

        請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各地長照中心分站申請,申請後將由長照中心「照顧管理專員」到府評估可符合之服務時數,並委託居家服務提供單位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