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資訊內容
語音自動播報
|
|
Stilnox Tab |
|
使蒂諾斯膜衣錠 |
|
BC02M1 |
|
N05CF02 |
|
JPG下載
|
|
ZOLPIDEM HEMITARTRATE |
|
10mg |
|
錠劑 |
|
Anxiolytic, Sedatives, and Hypnotics |
|
台灣安斯泰來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
|
|
B021531100 |
|
衛署藥輸字第021531號 |
|
失眠症 |
|
Zolpidem為imidazopyridine衍生物,可選擇性作用於GABA-BZ receptor中之BZ1 (w1) receptor,具有鎮靜及安眠效果;相較於benzodiazepine類,zolpidem少有肌肉鬆弛、抗焦慮及抗痙攣作用,在安眠劑量下不影響stage 3及stage 4的睡眠,無呼吸抑制作用,也較無耐藥性及濫用的顧慮。 |
|
C |
|
1.65歲以下成人:睡前1錠。
2.65歲以上成人:初劑量以1/2錠睡前給藥。每日請勿超過1錠。
3.通常短期間給藥治療。 |
|
短期 (10天內)使用常見的不良反應為嗜睡、頭暈及腹瀉等。長期(4~5週)則為頭暈及類似服迷幻藥的感覺(drugged feelings) |
|
(1)15歲以下的小兒
(2)孕婦
(3)哺乳婦 |
|
1.失眠症的治療超過2~3週時,需經專科醫師再評估。
2.長期服藥者勿突然減量或停藥。
3.具中樞神經系統抑制作用,從事需精神專注或操作危險器械者,應特別注意。併用其他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時,可能需要調整劑量。
4.呼吸功能障礙、憂鬱症或有藥物濫用傾向的患者應特別注意。
5.18歲以下兒童及哺乳婦的安全性尚未確立。
6.用藥後如出現夢遊走路、開車或怪異行為,請立即停藥回診。 |
|
藥品應置於攝氏 15 ~ 25 度乾燥處所;如發生變質或過期,不可再食用。 |
|
1.2.3. zaleplon、zolpidem及zopiclone成分藥品(98/1/1、98/5/1、98/10/1)
1. 使用安眠藥物,病歷應詳載病人發生睡眠障礙的情形,並作適當的評估和診斷,探討可能的原因,並提供衛教建立良好睡眠習慣。
2. 非精神科醫師若需開立本類藥品,每日不宜超過一顆,連續治療期間不宜超過6個月。若因病情需長期使用,病歷應載明原因,必要時轉精神科、神經科專科醫師評估其繼續使用的適當性。
3. 精神科、神經科專科醫師應針對必須連續使用本藥的個案,提出合理的診斷,並在病歷上詳細記錄。
4. 依一般使用指引不建議各種安眠藥併用,應依睡眠障礙型態處方安眠藥,若需不同半衰期之藥物併用應有明確之睡眠障礙型態描述紀錄,且應在合理劑量範圍內。
5. 對於首次就診尚未建立穩定醫病關係之病患,限處方7日內安眠藥管制藥品。
6. zaleplon成分藥品用於治療難以入睡之失眠病人,僅適用於嚴重,病人功能障礙或遭受極度壓力之失眠症患者,用於65歲以上病患時,起始劑量為每日5mg (98/1/1、98/10/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