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社工師 對象 1. 設籍且實際居住北縣。 2. 近一年內因疾病或意外造成失能,且無法外出者。 3. 失能者意識清楚,且有意願及動機復健者 4. 經評估有復健需求者。 5. 已接受門診復健服務者不得重複申請本服務。 補助標準 * 申請後由縣府委派復健師進行訪視評估, 並擬定復健計劃。 *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2次免費居家復健。 申辦單位 北縣衛生局、各地衛生所、或網路下載申請表傳真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FAX:29653510 老年專科服務團隊諮詢專線 02-22193391 轉分機1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