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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用藥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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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用藥應注意事項

1.不要將自己的藥品給別人服用,也不要服用非醫療人員給您吃的藥。即使症狀病情一樣,個人的體質、反應、忍受的副作用也會不一樣。

2.確實遵照醫師或藥師的指示,於正確的時間內服用藥品。如果您覺得服藥後病情沒改善,應在複診時請教醫師。

3.在沒有獲得醫師或藥師諮詢同意之前,不要擅自更改用藥的劑量或隨意停藥。

4.每次用藥前請先確認藥品對不對,不要在黑暗看不清的地方取藥或吃藥,縱使您認為不會出錯。

5.仔細閱讀藥品上的標籤說明,尤其是警告部分,若對指示有不明瞭的地方,最好去請教醫師或藥師。

6.在服藥前要小心觀察您藥物的外觀,若顏色或大小與平常服用的不同,要立刻與您的藥師做進一步確認。

7.注意藥品的有效期限,不要服用放置過久的藥物,因為在儲存期間藥物仍會持續被分解掉。此外過期藥物的藥效差,且其變化的產物可能會有毒性,最好丟棄。

8.服藥後應隨手將藥品放回原藥袋內,不要將不同的藥品放置在同一容器內,且須保存原藥品標籤。

9.誤食或過量服用藥品時,應立即與就近醫院聯絡,故手邊最好有一些醫院或救急中心的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10.長期使用某一種藥品時,需特別注意其副作用並知道如何處理之。例如服用降血糖藥就要隨身攜帶方糖,避免血糖太低而產生休克。

11.任何藥品都難免有副作用,您應了解藥品可能引起的副作用、症狀、哪些須特別注意、及該如何處理。

12.大多數人吃藥不會或很少有副作用發生,但您若覺得服藥後不舒服或有特殊的反應,例如吃藥後若有皮膚紅疹塊、水痘、發癢、臉部水腫或呼吸困難的現象發生,這也許是對藥物過敏的反應,請儘快與您的醫師或藥師連絡。

13.藥物可能會有多種的治療作用,故您在詢問藥物的用途時,要詳細向藥師敘述您的病況,以提供藥師做正確的判斷。

14.以上為一般的用藥常識,若您對您使用的藥物有任何不了解的地方或有任何其他用藥的問題,請隨時請教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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