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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mta Inj -100m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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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寧達注射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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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09P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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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01BA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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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G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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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etrex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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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g/V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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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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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neoplastic Ag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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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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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2487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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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藥輸字第0248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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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LIMTA 併用cisplatin 是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顯著鱗狀細胞組織型除外)之第一線化療用藥。2. ALIMTA 單一藥物是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顯著鱗狀細胞組織型除外)病人接受4 個週期含鉑藥物的第一線化療後疾病並未惡化之維持療法。3. ALIMTA 單一藥物是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顯著鱗狀細胞組織型除外)之第二線治療用藥。4. ALIMTA與pembrolizumab及含鉑化學療法併用,做為轉移性,不具有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之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藥物。5. ALIMTA 與cisplatin 併用於治療惡性肋膜間質細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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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MTA 為葉酸類似物代謝抑制劑,會破壞細胞複製所需的葉酸依賴性代謝過程。體外試驗顯示pemetrexed 可抑制 thymidylate synthase(TS)、dihydrofolate reductase 及 glycinamide ribonucleotide formyltransferase(GARFT),這些酵素皆為葉酸依賴性酵素,參與 thymidine 及 purine 核苷酸之新生合成。Pemetrexed 透過細胞膜載體,例如還原葉酸載體和細胞膜葉酸結合蛋白傳輸系統進入細胞。進入細胞後,pemetrexed 透過folylpolyglutamate synthetase 酵素轉化為 polyglutamate 型。Polyglutamate型可留存於細胞中,且為 TS 和 GARFT 的抑制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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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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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併用 Cisplatin 治療非小細胞肺癌及惡性肋膜間質細胞瘤ALIMTA 之建議劑量為 500 mg/m2,於 21 天週期的第 1 天,以靜脈輸注方式投與 10 分鐘,cisplatin 之建議劑量為 75 mg/m2,於 Alimta 輸注結束後約 30 分鐘,以靜脈輸注方式投與 2 小時。
2.使用單一藥物作為第一線治療後的維持治療,或作為第二線治療
ALIMTA 之建議劑量為 500 mg/m2,於 21 天週期的第 1 天,以靜脈輸注方式投與 10 分鐘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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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勞、噁心、食慾缺乏、嘔吐、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貧血、口腔炎/咽喉炎、血小板減少症和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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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於已知對 pemetrexed 有嚴重過敏反應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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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LIMTA 僅供靜脈輸注。
2.治療期間定期補充維他命 B12、每日服用葉酸,可降低治療相關的血液及胃腸道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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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於 25度 以下,一般儲存溫度允許至 30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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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Pemetrexed(如Alimta):(95/3/1、95/7/1、97/11/1、98/9/1、103/4/1、103/9/1、106/11/1)
1.限用於
(1)與cisplatin併用於惡性肋膜間質細胞瘤。
(2)以含鉑之化學療法治療或70歲(含)以上接受過第一線化學治療,但仍失敗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患(顯著鱗狀細胞組織型除外)之單一藥物治療。(95/7/1、97/11/1、98/9/1)
(3)與含鉑類之化學療法併用,作為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顯著鱗狀細胞組織型除外)之第一線化療用藥,且限用於ECOG為0~1之病患。(98/9/1)
2.每4個療程需進行療效評估,病歷應留存評估紀錄,無疾病惡化方可繼續使用。(103/4/1、103/9/1、10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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