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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資訊
 
藥品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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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商品名

Hepsera Tab -10mg

中文商品名

干適能

院內碼

ML06M1

ATC code

J05AF08

藥品外觀
圖檔:白色,圓形錠劑,無刻痕.標記:GS KNU(開新視窗)
  • 白色,圓形錠劑,無刻痕.標記:GS KNU
  • 學名

    ADEFOVIR DIPIVOXIL

    劑量

    10mg/Tab

    劑型

    錠劑

    藥理分類

    Antivirals / Anti-HBV

    藥商/藥廠名稱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製造廠國名

    健保碼

    BC23920100

    藥品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輸字第023920號

    衛生署適應症

    治療有B型肝炎病毒複製跡象的成人慢性B型肝炎患者。

    藥理作用

    抑制人類B型肝炎病毒(HBV)。

    懷孕分級

    C

    常用劑量

    (1) 成人:每日1次,每次10 mg。
    (2) 兒童:[≥12歲] 每日1次,每次10 mg。

    副作用/警語

    噁心、腹瀉、腹痛、頭痛、虛弱無力。

    禁忌

    曾對本品過敏者,禁止使用。

    注意事項

    (1) 請依醫囑完成療程。
    (2) 腎功能不全之者,應調整使用劑量。

    保存方式

    室溫(15-30℃)儲存,避免陽光直接照射;如發生變質或過期,不可再使用。

    健保給付規定

    10.7.4.Adefovir dipivoxil (如Hepsera Tablets 10mg);Entecavir (如Baraclude 1.0mg);tenofovir 300mg (如Viread):
    限用於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及C型肝炎治療計畫」之下列慢性病毒性B型肝炎患者:
    1.經使用lamivudine 100mg、entecavir 0.5mg或1.0mg、telbivudine治療或預防B型肝炎發作出現抗藥株(指於治療中一旦HBV DNA從治療期間之最低值上升超過一個對數值 (1 log IU/mL),以下條件擇一給付:
    (1)得以原治療藥物再加上adefovir進行合併救援治療(rescue therapy);
    (2)改用entecavir 1.0mg(僅限於lamivudine產生抗藥性之病人)單一藥物治療;
    (3)以Interferon alpha-2a (如Roferon-A)或interferon alpha-2b (如Intron A)或 peginterferon alfa-2a (如Pegasys)治療1年。
    (4)改用tenofovir 300mg單一藥物治療。
    (5)原已接受其他口服抗病毒藥物救援治療,治療期間出現抗藥株,或治療未達預期之病毒學反應,得改以tenofovir單一藥物救援治療。
    2.若停藥後復發,得以合併療法或tenofovir單一藥物再治療,或以干擾素再治療1年。
    3.慢性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帶原者:
    (1)肝硬化之病患。
    (2)接受非肝臟之器官移植後發作或接受肝臟移植,須持續接受免疫抑制劑時。上述病患長期使用lamivudine 100mg、entecavir 0.5mg、telbivudine,以治療或預防B型肝炎發作,若出現抗藥性病毒株者,治療藥物及療程之規定詳如10.7.4.之1項。
    4.臨床上若產生多重抗藥病毒株時可給予tenofovir 300mg單一藥物治療,或合併entecavir 1.0mg及tenofovir 300mg治療。
    註:多重抗藥病毒株指病毒對lamivudine、telbivudine、entecavir或adefovir產生二種(含)藥物以上之抗藥性。
    5.前述以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之給付療程依HBeAg(+)或HBeAg(-)而定:HBeAg(+)病患治療至e抗原轉陰並再給付最多12個月;HBeAg(-)病患治療至少二年,治療期間需檢驗血清HBV DNA,並於檢驗血清HBV DNA連續三次,每次間隔6個月,均檢驗不出HBV DNA時停藥,每次療程至多給付36個月。再次復發時得再接受治療,不限治療次數。

    張貼日期

    到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