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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商品名

Keytruda Inj -100mg/Vial ★

中文商品名

吉舒達凍晶注射劑

院內碼

KF37P2

ATC code

L01XC18

藥品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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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名

    Pembrolizumab

    劑量

    100mg/Vial

    劑型

    注射劑

    藥理分類

    Antineoplastic Agents

    藥品仿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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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藥商/藥廠名稱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製造廠國名

    健保碼

    KC01025219

    藥品許可證字號

    衛部菌疫輸字第001025號

    衛生署適應症

    1. 黑色素細胞瘤 治療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病人。作為輔助性療法治療侵犯至淋巴結並已進行完全切除的黑色素瘤病人。
    2. 非小細胞肺癌 單獨使用,用於第一線治療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表現PD-L1 (tumor proportion score (TPS) ≥ 1%) 且不具有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 單獨使用,治療接受含鉑化學治療後疾病惡化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表現PD-L1 (tumor proportion score ≥ 1%) 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病人若具有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者,則須經EGFR或ALK抑制劑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現象。 與pemetrexed及含鉑化學療法併用,做為轉移性,不具有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之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或nab-paclitaxel併用,做為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3. 小細胞肺癌 治療先前至少已接受兩種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小細胞肺癌 (SCLC) 病人。 本項適應症係依據腫瘤整體反應率及治療反應持續時間加速核准,此適應症仍須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
    4. 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 治療罹患頑固性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的成人病人。 治療罹患頑固性或先前至少已接受兩線治療仍復發之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的兒童病人。
    5. 頭頸部鱗狀細胞癌 與含鉑化學療法及fluorouracil(FU)併用,做為轉移性或無法切除之復發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HNSCC)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單獨使用,治療患有轉移性或無法切除之復發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 ≥1]之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單獨使用,治療在使用含鉑化學治療期間或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的復發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 ≥1]的病人。
    6. 泌尿道上皮癌 治療接受含鉑化學治療期間或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現象,或於使用含鉑化學療法進行前導性或輔助性治療後12個月內出現疾病惡化現象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病人。 治療不適合接受含cisplatin化學療法且其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 [綜合陽性分數 (CPS) ≥ 10] 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病人,或是不適合接受任何含鉑化學治療(不論PD-L1狀態為何)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病人。 此適應症係依據腫瘤整體反應率及反應持續時間加速核准,此適應症仍須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治療有原位癌(CIS),有或沒有乳頭狀腫瘤,且不適合進行或決定不進行膀胱切除術的卡介苗(BCG)無反應性、高危險、非肌肉侵犯性膀胱癌(NMIBC)病人。
    7. 胃癌 治療患有復發性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胃腺癌或胃食道接合部腺癌,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ombined Positive Score, CPS] ≥ 1),且先前曾在使用兩種(含)以上之療法(包括含有fluoropyrimidine及含鉑化學療法,以及HER2/neu標靶療法 [如果適合])治療時或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現象的病人。此適應症係依據腫瘤整體反應率及反應持續時間加速核准,此適應症仍須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
    8. 原發性縱膈腔B細胞淋巴瘤 治療罹患頑固性或先前至少已接受兩種治療仍復發之原發性縱膈腔B細胞淋巴瘤的成人及兒童病人。 此適應症是以腫瘤療效反應率與療效反應持久性為基礎加速核准,此適應症仍須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 使用限制:不建議需要立即細胞減量治療之原發性縱膈腔B細胞淋巴瘤病人使用KEYTRUDA。
    9. 高微衛星不穩定性(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 high; MSI-H)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性(mismatch repair deficient; dMMR)癌症 治療患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高微衛星不穩定性(MSI-H)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dMMR)之下列癌症的成人病人。 使用fluoropyrimidine, oxaliplatin及irinotecan治療後出現惡化現象的大腸直腸癌,或於先前治療後出現惡化現象且無任何其他適當之替代治療選擇的實體腫瘤。此適應症係依據腫瘤整體反應率及反應持續時間加速核准,此適應症仍須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
    10. 高微衛星不穩定性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性大腸直腸癌 做為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高微衛星不穩定性(MSI-H)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dMMR)大腸直腸癌(CRC)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11. 肝細胞癌 治療先前經sorafenib治療的肝細胞癌 (HCC)病人。此適應症係依據腫瘤整體反應率及反應持續時間加速核准,此適應症仍須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
    12. 子宮頸癌 治療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 (CPS≥1),且在接受化學治療期間或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現象的復發或轉移性子宮頸癌病人。此適應症係依據腫瘤整體反應率及反應持續時間加速核准,此適應症仍須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
    13. 腎細胞癌 與axitinib併用,做為晚期腎細胞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14. 子宮內膜癌 與 lenvatinib 併用適用於曾經接受過全身性治療後疾病惡化,且不適合根治手術或放射治療的不具有高微衛星不穩定性(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high, MSI-H)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mismatch repair deficient,dMMR)之晚期子宮內膜癌病人。 此適應症係依據腫瘤整體反應率及反應持續時間加速核准,此適應症仍須執行確認性試驗以證明其臨床效益。
    15. 食道鱗狀細胞癌 治療患有復發性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食道鱗狀細胞癌,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10),且先前曾接受一種(含)以上全身性治療,於治療時或治療後發生疾病惡化的病人。
    16. 三陰性乳癌(Triple Negative Breast Cancer) 與化學療法併用,治療局部復發性無法切除或轉移性之三陰性乳癌(TNBC),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10)病人。
    17. 高腫瘤突變負荷量(Tumor Mutational Burden-High; TMB-H)癌症 治療患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高腫瘤突變負荷量(tumor mutation burden high [TMB-H]) [≥10 mutations/megabase (mut/Mb)]、於先前治療後出現惡化現象且無任何其他適當替代治療選擇之實體腫瘤的成人病人。

    藥理作用

    PD-1配體(PD-L1與PD-L2)與T細胞上的PD-1結合會抑制T細胞增生作用及細胞激素生成作用。在某些腫瘤中會出現PD-1配體增加的現象,而透過此路徑傳遞訊息則會抑制活性T細胞對腫瘤的免疫監視作用。Pembrolizumab是一種單株抗體,會與PD-1結合並阻斷其與PD-L1及PD-L2的交互作用,解除由PD-1路徑所媒介的免疫反應 (包括抗腫瘤免疫反應) 抑制作用。在同源小鼠腫瘤模型試驗中,阻斷PD-1的活性會降低腫瘤生長。

    懷孕分級

    常用劑量

    黑色素瘤的建議劑量
    KEYTRUDA的建議劑量為2毫克/公斤,每3週一次,每次以靜脈輸注30分鐘,直到出現疾病惡化的現象或無法接受的毒性反應為止。
    非小細胞肺癌的建議劑量
    KEYTRUDA的給藥方式為每3週一次,每次以靜脈輸注30分鐘,若出現疾病惡化或發生無法接受之毒性反應、或24個月沒有出現疾病惡化則予以停藥。
    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的建議劑量
    KEYTRUDA的建議劑量為200毫克,每3週一次,每次以靜脈輸注30分鐘,若出現疾病惡化或發生無法接受之毒性反應、或24個月沒有出現疾病惡化則予以停藥。
    頭頸癌的建議劑量
    KEYTRUDA的建議劑量為200毫克,每3週一次,每次以靜脈輸注30分鐘,若出現疾病惡化、發生無法接受之毒性反應或24個月沒有出現疾病惡化則予以停藥。
    泌尿道上皮癌的建議劑量
    KEYTRUDA的建議劑量為200毫克,每3週一次,每次以靜脈輸注30分鐘,若出現疾病惡化或發生無法接受的毒性反應或24個月沒有出現疾病惡化則予以停藥。
    胃癌的建議劑量
    KEYTRUDA的建議劑量為200毫克,每3週一次,每次以靜脈輸注30分鐘,若出現疾病惡化,發生無法接受之毒性反應或24個月沒有出現疾病惡化則予以停藥。

    副作用/警語

    疲倦、搔癢、皮疹、便秘、噁心、腹瀉、以及食慾降低。

    禁忌

    無。

    注意事項

    病人在接受KEYTRUDA治療後可能會出現免疫媒介性不良反應,包含嚴重或致死性的案例。治療過程或停止治療後皆有可能發生免疫媒介性不良反應。

    保存方式

    請將小瓶以原外盒包裝,於2°C至8°C的冷藏環境避光儲存。勿冷凍或 振搖。

    健保給付規定

    9.69.免疫檢查點PD-1、PD-L1抑制劑(如atezolizumab;nivolumab;pembrolizumab;avelumab製劑):(108/4/1、108/6/1、109/4/1、109/6/1、109/11/1、110/5/1):
    1.本類藥品得於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及藥品仿單內,單獨使用於下列患者:
    (1)黑色素瘤:腫瘤無法切除或轉移之第三期或第四期黑色素瘤病人,先前曾接受過至少一次全身性治療失敗者。
    (2)非小細胞肺癌:(109/4/1、109/11/1)
    I.不適合接受化學治療之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成人患者,非鱗狀癌者需為EGFR/ALK/ROS-1腫瘤基因原生型、鱗狀癌者需為EGFR/ALK腫瘤基因原生型,且皆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i.CTCAE(th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v4.0 grade≧2 audiometric hearing loss
    ii.CTCAE v4.0 grade≧2 peripheral neuropathy
    iii.CIRS(the cumulative illness rating scale) score >6
    II.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類化學治療失敗後,又有疾病惡化,且EGFR/ALK腫瘤基因為原生型之晚期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成人患者。
    III.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類及docetaxel/paclitaxel類二線(含)以上化學治療均失敗,又有疾病惡化,且EGFR/ALK/ROS-1腫瘤基因為原生型之晚期非小細胞肺腺癌成人患者。
    (3)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先前已接受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HSCT)與移植後brentuximab vedotin (BV)治療,但又復發或惡化的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成人患者。
    (4)泌尿道上皮癌:(109/11/1)
    I.不適合接受化學治療之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成人患者,且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i.CTCAE(th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v4.0 grade≧2 audiometric hearing loss
    ii.CTCAE v4.0 grade≧2 peripheral neuropathy
    iii.CIRS(the cumulative illness rating scale) score >6
    II.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類化學治療失敗後疾病惡化的局部晚期無法切除或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成人患者。
    (5)頭頸部鱗狀細胞癌: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類化學治療失敗後,又有疾病惡化的復發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不含鼻咽癌)成人患者。本類藥品與cetuximab僅能擇一使用,且治療失敗時不可互換。(109/11/1)
    (6)轉移性胃癌:先前已使用過二線(含)以上化學治療均失敗,又有疾病惡化的轉移性胃腺癌成人患者,且於109年4月1日前經審核同意用藥,後續評估符合續用申請條件者。(109/4/1)
    (7)晚期腎細胞癌:先前已使用過至少二線標靶藥物治療均失敗,又有疾病惡化之晚期腎細胞癌,其病理上為亮細胞癌(clear cell renal carcinoma)之成人患者。
    (8)晚期肝細胞癌:需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I.Child-Pugh A class肝細胞癌成人患者。
    II.先前經T.A.C.E.於12個月內>=3次局部治療失敗者。
    III.已使用過至少一線標靶藥物治療失敗,又有疾病惡化者。本類藥品與regorafenib、ramucirumab僅能擇一使用,且治療失敗時不可互換。(108/6/1、110/5/1)
    IV.未曾進行肝臟移植。
    V.於109年4月1日前經審核同意用藥,後續評估符合續用申請條件者。(109/4/1)
    (9)默克細胞癌:限avelumab用於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類化學治療失敗後,又有疾病惡化之轉移性第四期默克細胞癌(Merkel Cell Carcinoma)之成人患者。(109/6/1)
    2.使用條件:
    (1)病人身體狀況良好(ECOG≦1)。
    (2)病人之心肺與肝腎功能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I.NYHA(the 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Functional Class I或II
    II.GOT<60U/L及GPT<60U/L,且T-bilirubin<1.5mg/dL (晚期肝細胞癌病人可免除此條件)
    III.腎功能:(晚期腎細胞癌病人可免除此條件) (109/4/1)
    i泌尿道上皮癌第一線用藥:eGFR>30mL/min/1.73m2且<60mL/min/1.73m2。
    ii.泌尿道上皮癌第二線用藥:eGFR>30mL/min/1.73m2。
    iii.其他癌別:Creatinine<1.5mg/dL且eGFR>60mL/min/1.73m2。
    (3)病人之生物標記表現:除avelumab外,依個別藥品使用其對應之第三等級體外診斷醫療器材(class III IVD)所檢測之PD-L1表現量需符合下表:(109/4/1、109/6/1)
    * Ventana SP263僅適用於檢測非小細胞肺癌
    (4)每位病人每個適應症限使用一種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且不得互換,亦不可合併使用標靶藥物,無效後則不再給付該適應症相關之標靶藥物。
    (5)給付時程期限:自初次處方用藥日起算2年。(109/4/1、109/11/1)
    (6)需經單筆電子申請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不適用緊急報備),申請時需上傳病歷資料。
    (7)每次申請以12週為限,初次申請時需檢附以下資料:(108/6/1、109/11/1)
    I.確實患有相關癌症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黑色素瘤患者需另檢附BRAF腫瘤基因檢測結果、非小細胞肺癌患者需另檢附符合給付適應症內容規定之腫瘤基因檢測結果。
    II.生物標記表現量檢測報告:符合使用條件之PD-L1表現量檢測結果,並由病理專科醫師簽發報告。
    III.病人身體狀況良好(ECOG≦1)及心肺與肝腎功能之評估資料。
    IV.病人12週內之疾病影像檢查及報告(如胸部X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可以測量的病灶,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
    備註:上述影像檢查之給付範圍不包括正子造影(PET)。
    V.先前已接受過之治療與完整用藥資料(如化學治療、標靶藥物及自費等用藥之劑量及療程)及其治療結果;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患者需另檢附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之病歷紀錄;肝細胞癌患者需另檢附T.A.C.E.治療紀錄。
    VI.使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之治療計畫(treatment protocol)。
    VII.使用於非小細胞肺癌及泌尿道上皮癌第一線用藥時,須另檢附下列其中一項佐證資料:
    i.CTCAE(th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v4.0 grade≧2 audiometric hearing loss
    ii.CTCAE v4.0 grade≧2 peripheral neuropathy
    iii.CIRS(the cumulative illness rating scale) score >6
    VIII.其他佐證病歷資料。
    (8)用藥後每12週至少評估一次,以i-RECIST標準(HCC患者以mRECIST標準)評定藥物療效反應,依下列原則申請續用:(109/4/1、109/11/1)
    I.有療效反應(PR及CR)者得繼續用藥;
    II.出現疾病惡化(PD)或出現中、重度或危及生命之藥物不良反應者,應停止用藥;
    III.出現疾病併發症或輕度藥物不良反應等,暫停用藥超過原事前審查核定日起24週期限者,不得申請續用。
    IV.用藥後評估疾病呈穩定狀態者(SD),可持續再用藥12週,並於12週後再次評估;經連續二次評估皆為SD者,不得申請續用。
    (9)申請續用時,需檢附病人12週內之評估資料如下:(108/6/1、109/11/1)
    I. 病人身體狀況良好(ECOG≦1)及心肺與肝腎功能之評估資料。
    II.以i-RECIST標準(HCC患者以mRECIST標準)評定之藥物療效反應(PR、CR、SD)資料、影像檢查及報告(如胸部X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可以測量的病灶,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
    備註:上述影像檢查之給付範圍不包括正子造影(PET)。
    III. 使用於非小細胞肺癌及泌尿道上皮癌第一線用藥時,須另檢附下列其中一項佐證資料:
    i. CTCAE(th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v4.0 grade≧2 audiometric hearing loss
    ii.CTCAE v4.0 grade≧2 peripheral neuropathy
    iii.CIRS(the cumulative illness rating scale) score >6
    IV.其他佐證病歷資料。
    3.登錄與結案作業:(109/11/1)
    (1)醫師處方使用本類藥品須配合依限登錄病人身體狀況、生物標記(PD-L1)檢測、病情發展、藥品使用成效與副作用等資料。
    (2)病人倘結束治療、停止用藥、未通過續用申請、暫停用藥超過原事前審查核定日起24週期限或達給付時程期限時,醫事機構須在28天內於VPN系統登錄結案。逾期未登錄結案者,系統自動結案,且不予支付該個案自前次事前審查核定日後申報之藥費。
    (3)已結案者自結案日後不予支付藥費。

    張貼日期

    到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