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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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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資訊
 
藥品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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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商品名

Latuda Tab -40mg

中文商品名

樂途達錠40毫克

院內碼

BD22M1

ATC code

N05AE05

藥品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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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名

    LURASIDONE

    劑量

    40mg/Tab

    劑型

    錠劑

    藥理分類

    Antipsychotics / Atypical Antipsychotics

    藥商/藥廠名稱

    生達化學製藥

    製造廠國名

    JAPAN

    健保碼

    BC26668100

    藥品許可證字號

    衛部藥輸字第026668號

    衛生署適應症

    1.1 思覺失調症 LATUDA用於治療成人和青少年(13至17歲)的思覺失調症。 1.2 第一型雙極性疾患之鬱症發作 單一療法: LATUDA 的單一療法是用於治療患有第一型雙極性疾患之鬱症發作的成人病患。LATUDA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治療具有雙極性疾患的鬱症發作之成人病患,為期六週之單一療法試驗。 配合鋰鹽或Valproate之輔助療法: LATUDA配合鋰鹽或valproate的輔助療法是用於治療患有第一型雙極性疾患之鬱症發作的成人病患。LATUDA輔助療法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治療具有雙極性疾患的鬱症發作之成人病患,為期六週配合使用鋰鹽或valproate之輔助療法試驗。 LATUDA長期使用(超過六週)的有效性尚未以控制組試驗建立。因此,醫師選擇LATUDA長期治療時,應定期評估個別病患於長期使用此藥物之可用性。 LATUDA用於治療雙極性疾患之躁症發作的有效性,目前尚未建立。

    藥理作用

    LATUDA治療思覺失調症 (schizophrenia and bipolar depression) 的作用機轉尚未知。
    然而,其思覺失調症的療效可能是經由結合中樞多巴胺第二型(D2)和血清素第二型(5-HT2A)受體拮抗作用所調控。

    懷孕分級

    僅在其潛在效益大於對胎兒之潛在風險時,才可讓孕婦服用LATUDA。

    常用劑量

    LATUDA的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40毫克,一天一次。起始劑量不需調整 (titration)。
    LATUDA在每日40毫克至160毫克的劑量範圍是有療效的。LATUDA應與食物併服(至少350卡路里)。建議最大劑量為每日160毫克。

    副作用/警語

    可能有椎體外反應症、想睡、噁心、靜坐不能

    禁忌

    1.已知對lurasidone HCl及本品處方中任何成分產生過敏反應者。使用lurasidone曾發生過血管性水腫。
    2.強力CYP3A4抑制劑(如:ketoconazole, clarithromycin, ritonavir, voriconazole,mibefradil等)。
    3.強力CYP3A4誘導劑(如:rifampin, avasimibe, St. John’s wort, phenytoin,carbamazepine等)。

    注意事項

    1)本藥需與至少350卡路里的食物併服。2)本藥可能導致頭暈或影響判斷力或運動技能,請避免需警覺性或協調性的活動例如駕駛或操作危險器械。3)由臥或坐等較低姿勢起身時動作請徐緩,以減少起立性低血壓發生。4)避免劇烈運動、曝露於高溫或脫水等狀況,以免核心體溫過高。5)服藥期間避免飲用葡萄柚(汁)。6)若發現身體動作無法控制,或是覺得舌頭、臉、嘴的肌肉有問題,請盡快就醫。

    保存方式

    健保給付規定

    1.2.2.抗精神病劑 Antipsychotics
    1.2.2.2.Second generation antipsychotics (簡稱第二代抗精神病藥品,如 clozapine、olanzapine、risperidone、quetiapine、amisulpride、ziprasidone、aripiprazole、paliperidone、lurasidone等):(91/9/1、92/1/1、92/7/1、94/1/1、95/10/1、97/5/1、99/10/1、106/1/1)
    1.本類製劑之使用需符合下列條件(95/10/1、97/5/1、99/10/1、106/1/1):
    (1) 開始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品」時需於病歷記載:醫療理由或診斷,以及臨床整體評估表
    (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簡稱CGI) 之分數。
    (2) 經規則使用六至八週後,需整體評估其療效,並於病歷記載:臨床整體評估表之分數。
    (3) 日劑量超過下列治療劑量時,需於病歷記載理由:
    clozapine 400 mg/day
    risperidone 6 mg/day
    olanzapine 20 mg/day
    quetiapine 600 mg/day
    amisulpride 800mg/day(92/1/1)
    ziprasidone 120mg/day(92/7/1)
    aripiprazole 15mg/day(94/1/1)
    paliperidone 12mg/day(97/5/1)
    lurasidone 120mg/day(106/1/1)
    2. 本類藥品不得使用於雙極性疾患之鬱症發作。(95/10/1)
    3. Olanzapine用於預防雙極性疾患復發時,限lithium、carbamazepine、valproate等藥品至少使用
    兩種以上,治療無效或無法耐受副作用時使用。(9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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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