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人:
A. 血液透析相關:100 mg,靜脈注射2-5分鐘,或以100 mL NS稀釋,靜脈輸注15分鐘,每次血液透析時給予,通常連續給予10次 (總累積劑量:1000 mg),之後視需要使用。
B. 腹膜透析相關:300 mg,以250 mL NS稀釋,靜脈輸注90分鐘,每14日一次,共2次,再14日後,400 mg,以250 mL NS稀釋,靜脈輸注2.5小時,之後視需要使用。
C. 非血液透析相關:200 mg,靜脈注射2-5分鐘,或以100 mL NS稀釋,靜脈輸注15分鐘,在14日內共給予5次 (總累積劑量:1000 mg),之後視需要使用。
(2) 兒童:[ ≥2歲]
A. 血液透析相關:0.5 mg/kg (最大劑量:100 mg),靜脈注射5分鐘,或以25 mL NS稀釋,靜脈輸注5-60分鐘,每次2週一次,連續給予12週,之後視需要使用。
B. 腹膜透析相關:0.5 mg/kg (最大劑量:100 mg),靜脈注射5分鐘,或以25 mL NS稀釋,靜脈輸注5-60分鐘,每次4週一次,連續給予12週,之後視需要使用。
C. 非血液透析相關:0.5 mg/kg (最大劑量:100 mg),靜脈注射5分鐘,或以25 mL NS稀釋,靜脈輸注5-60分鐘,每次4週一次,連續給予12週,之後視需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