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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商品名

Elidel Cream -1%;15gm/Tube

中文商品名

醫立妥乳膏

院內碼

PF07E1

ATC code

D11AH02

藥品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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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名

    Pimecrolimus

    劑量

    10mg/gm;15gm/Tube

    劑型

    外用藥膏

    藥理分類

    Skin and Mucous Membrane Agents

    藥品仿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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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藥商/藥廠名稱

    邁蘭

    製造廠國名

    健保碼

    BC23645335

    藥品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輸字第023645號

    衛生署適應症

    第二線使用於3個月以上兒童、青少年及成人異位性皮膚炎之短期及間歇性長期治療。

    藥理作用

    Pimecrolimus是一具抗發炎作用的囊黴素巨內醯胺(ascomycin macrolactam)衍生物,也可以選擇性地抑制T細胞及肥大細胞產生及釋放出發炎前驅物-細胞素及介質。
    以不同外用製劑所做的試驗,包括pimecrolimus乳膏及tacrolimus軟膏,在體外試驗中,pimecrolimus的穿透力和類固醇或tacrolimus類似,但滲入皮膚的量較少,顯示pimecrolimus外用的全身曝藥量較tacrolimus及類固醇低。
    資料顯示局部外用pimecrolimus/Elidel對皮膚有高選擇性的抗發炎作用且能減少經皮吸收。與類固醇不同之處為可選擇性作用T細胞及肥大細胞,不會損害Langerhans 細胞樹狀細胞,亦不會使皮膚萎縮,且滲入皮膚的量較少。與tacrolimus不同之處為滲入皮膚的量較少,且對全身免疫反應的影響較低。

    懷孕分級

    常用劑量

    1.每天兩次使用於患部上,並輕輕地塗抹均勻。
    2.嬰兒(3-23個月)、兒童(2-11歲)及青少年(12-17歲)的建議劑量和成人相同。

    副作用/警語

    使用部位灼熱感、刺激、搔癢、紅斑、皮膚感染(毛囊炎)。

    禁忌

    對pimecrolimus或本藥品賦形劑任一成分過敏者禁止使用

    注意事項

    1.Elidel乳膏可以使用於包括頭部、臉部、頸部及皺折處的所有皮膚部位。
    2.本品不應使用於患有急性皮膚病毒感染的部位。
    3.長期治療異位性性皮膚炎時,應在其第一個徵候及症狀出現時,即開始使用,以避免症狀惡化。
    4.只要症狀還沒消失,仍應每天塗抹兩次於患部。若停藥後,症狀再發,應在一發現時,即重新使用Elidel 乳膏,以免症狀再惡化。
    5.使用Elidel 乳膏後,可以立即使用濕潤劑。洗澡後,濕潤劑應在Elidel 乳膏前使用。
    6.若在治療3週後情況沒有改善或病情惡化,則應停止使用Elidel並諮詢醫師。
    7.使用Elidel乳膏,可能會在塗抹的部位引起輕微且短暫的反應,例如感覺溫熱/或灼熱的感覺,如果塗抹部位的反應很嚴重,則必須尋求醫師的診治。

    保存方式

    健保給付規定

    13.11.Pimecrolimus (Elidel 1% ):(92/11/1、93/8/1、94/3/1、95/7/1、99/12/1)
    限二歲以上孩童、青少年及成人且患部面積>30%之中、重度異位性皮膚炎之下列病患第二線使用:
    1.成人患部面積30%~50%,每星期不超過30gm;患部面積>50%,每星期不超過60gm。
    2.孩童患部面積30%~50%,每兩星期不超過30gm;患部面積>50%,每星期不超過30gm。
    3.面積計算:成人依照 rule of nines(詳13.10之備註1),由部位乘予大約比例之總和,兒童依比例(詳13.10之備註2,Barkin公式)修訂。
    4.使用一個月後,症狀若無改善,應改用其他藥物治療。
    5.以三個月為一個療程,作間歇性長期治療者,若需繼續治療,每月限使用30公克。
    6.不可合併紫外線治療。
    7.與tacrolimus併用時:
    (1)成人:患部面積30%~50%,每星期兩者合併用量不超過30gm;患部面積>50%,兩者每星期合併用量不超過60gm。
    (2)孩童:患部面積30%~50%,每兩星期兩者合併用量不超過30gm;患部面積>50%,每星期兩者合併用量不超過30gm。
    (3)若因病情需要兩者合併使用量需超過限制者,應於病歷詳細記錄理由。

    張貼日期

    到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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