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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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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資訊
 
藥品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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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商品名

Ibrance Cap -125mg ★

中文商品名

愛乳適膠囊

院內碼

KF47M1

ATC code

L01EF01

藥品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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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名

    Palbociclib

    劑量

    125mg/Cap

    劑型

    膠囊劑

    藥理分類

    Antineoplastic Agents

    藥商/藥廠名稱

    製造廠國名

    健保碼

    BC27104100

    藥品許可證字號

    衛生署適應症

    1. 對於荷爾蒙受體為陽性、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HER2)呈陰性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之停經後婦女,IBRANCE可與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aromatase inhibitor)合併使用。

    2. 對於荷爾蒙受體為陽性、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HER2)呈陰性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之婦女,IBRANCE可合併fulvestrant用於先前曾接受過內分泌治療者。

    說明:停經前/停經前後(pre/perimenopause)婦女,接受內分泌治療應合併黃體生成素-釋放激素(luteinizing hormone-releasing hormone;LHRH)致效劑。

    藥理作用

    Palbociclib是一種具高度選擇性及可逆性的週期素依賴性激酶(CDK)4和6的抑制劑。週期素D1和CDK4/6是多種會導致細胞增生之訊息傳遞路徑的下游。
    透過抑制CDK4/6的作用,palbociclib可阻止細胞從細胞週期的G1期進展至S期,進而降低細胞增生的作用。利用一組已於分子層次徹底剖析的乳癌細胞株測試palbociclib,結果發現palbociclib對管狀乳癌具有高度的活性,尤其是ER陽性乳癌。在測試的細胞株中,視網膜母細胞瘤蛋白(Rb)減少會伴隨著palbociclib的活性減弱。機轉分析顯示,palbociclib與抗雌激素藥物併用可抑制Rb磷酸化作用,從而增強Rb再活化作用,致使E2F訊息傳遞降低及生長停滯。利用病人ER陽性乳癌異種移植模型(HBCx-34)所進行的活體試驗顯示,palbociclib與letrozole併用可進一步增強對Rb磷酸化的抑制作用、下游訊息傳遞及劑量依賴性腫瘤生長抑制作用。目前仍在研究新鮮腫瘤樣本中Rb的表現對於palbociclib活性的重要性。

    懷孕分級

    常用劑量

    建議劑量為125mg palbociclib每日一次,連續治療21天後停止治療7天(3/1療程),以28天為一個完整的週期。

    -與palbociclib併用時,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應根據其藥品仿單的給藥時間給予。

    -與palbociclib併用時,fulvestrant的建議劑量為於第1、15、29天肌肉注射500mg,之後則每月注射一次。

    -對停經前/停經前後的婦女,在開始使用palbociclib加fulvestrant治療之前及整個治療期間,應依據臨床常規使用LHRH致效劑治療。

    副作用/警語

    可能會有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感染、白血球減少症、疲倦、噁心、口腔炎、貧血、禿髮、腹瀉。

    禁忌

    1.對活性成分或任何賦形劑過敏。
    2.使用含有聖約翰草成分(St. John’s Wort)(或稱金絲桃草)的製劑

    注意事項

    1.建議病人每天於大約相同的時間服藥。如病人嘔吐或漏服一劑藥物,當天不可額外再服一劑。應按照平常的時間服用下一個處方劑量。
    2.本品應與食物併服,最好是於用餐時服用,以確保Palbociclib的暴露量維持一致。
    3.不可與葡萄柚或葡萄柚汁併服。
    4.膠囊應整顆吞服(請勿咀嚼、咬碎或打開膠囊)。
    5.本品含有乳醣成分。有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見遺傳問題的病人不可使用本藥。

    保存方式

    健保給付規定

    9.72.CDK4/6抑制劑 (如ribociclib;palbociclib):(108/10/1、108/12/1、109/4/1)
    1.限用於與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併用,做為停經後乳癌婦女發生遠端轉移後之第1線內分泌治療,須完全符合以下條件:
    (1)荷爾蒙接受體為強陽性:
    ER或PR >30%。
    (2)HER-2 檢測為陰性。
    (3)經完整疾病評估後未出現器官轉移危急症狀 (visceral crisis)。
    2.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每24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惡化即必須停止使用。
    3.使用限制:
    (1)ribociclib每日最多處方3粒。
    (2)palbociclib每日最多處方1粒。
    (3)本類藥品僅得擇一使用,唯有在耐受不良時方可轉換使用。
    本類藥品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以每人給付24個月為上限。
    4.若先前使用everolimus無效後,不得再申請本類藥品。(109/4/1)

    張貼日期

    到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