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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elbine Cap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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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諾平30毫克軟膠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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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06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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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01CA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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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ORELB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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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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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囊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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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neoplastic Ag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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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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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426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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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藥輸字第0242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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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小細胞肺癌
2.轉移性乳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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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於細胞週期G2 phase抑制微管蛋白質聚合作用,使得有絲分裂期M phase之紡錘體無法形成,抑制有絲分裂。為抑制細胞分裂─有絲分裂的紡錘體毒劑(Mitotic Spindle poisons)。
1. Vinorelbine為半合成的長春花生物鹼(vinca alkaloid),其作用機轉與其它的長春花生物鹼一樣,經由與tubulin dimer結合成tubulin-vinorelbine複合體,進而抑制微小管(microtubule)的聚合作用,阻斷細胞的有絲分裂。
2. 作用於細胞週期G2 phase抑制微管蛋白質聚合作用,使得有絲分裂期M phase之紡錘體無法形成,抑制有絲分裂。為抑制細胞分裂─有絲分裂的紡錘體毒劑(Mitotic Spindle pois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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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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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用於口服。溫諾平軟膠囊必須再用餐時以水整顆吞服(不可嚼食或剝開膠囊)。
溫諾平軟膠囊為單一化學療法。
建議劑量:
1.前三次:依體表面積每週給藥60mg/m2一次。
第四次開始:增加為每週給藥80mg/m2一次,除非在前三次服用60mg/m2時,病人的嗜中性白血球數目曾低於500/mm3或曾經一次以上嗜中性白血球數目介於500-1000/mm3之間。
2.在每週80mg/m2用量的治療期間,若病人的嗜中性白血球數目曾低於500/mm3或曾經一次以上嗜中性白血球數目介於500-1000/mm3之間,治療期間必須暫緩到數目回復正常值,同時必須降低劑量至每週60mg/m2。
3.在最近三次使用每週60mg/m2用量的治療期間,如果嗜中性白血球數目不低於500/mm3或超過一次以上介於500-1000/mm3之間,可再次將用量增加為每週8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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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血液毒性:顆粒性白血球過少症,但很快恢復且無蓄積反應;顆粒性白血球通常在給藥後7∼10天降至最低點,再於7∼14天內恢復、Grade 3或4之貧血(1%);血小板減少症(1%)。
2. 神經毒性:輕或中度皮膚感覺異常(paresthesia)及知覺遲鈍(hypesthesia)是最常見的現象;深部腱反射的喪失(≦5%);下肢無力的現象會發生於延長療程之患者;少有繼續惡化(1%)且為可逆性(reversible);如重度惡化則應停藥。
3. 消化系統的耐受性:便秘(29%),極少有麻痺性腸阻塞之報告(1%)噁心、嘔吐一般為輕或中度(34%),少有重度(<2%)的發生率亦相當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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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vinorelbine過敏者。
2. 顆粒性白血球數目小於1000 cells/m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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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呼吸系統的耐受性:本品同其他長春花鹼類藥物通常與mitomycin併用時,會有呼吸困難和支氣管痙攣,這些反應通常發生在注射後數分鐘或數小時後,應給予適當治療尤其先前有肺功能不全之患者。
2. 本品脫髮(alopesia)12%通常為中度,顎痛(jaw pain)≦5%:注射本品之前確認針頭完全插入靜脈,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若是Navelbine於靜脈注射時滲漏至週邊組織可能會造成明顯的刺激反應。一旦滲漏發生,靜脈注射應立即停止,剩餘之劑量可改由其他靜脈注射給藥。
3. 顆粒性白血球缺乏症:給藥前後需嚴密監測血球數目,顆粒性白血球在給藥後7-10天降到最低,之後7-14天回復到正常,當顆粒性球數目小於1000 cells/mm3時應停止給藥。
4. 骨髓抑制:當因其它情況造成骨髓功能不全時,使用本藥需小心
5. 氣管痙攣:雖不常發生,但情況常發生於併用mitomycin時。
6. 2-8 °C冷藏,避光儲存。藥品開封後無論是否稀釋,只要儲存於密閉的玻璃或PVC容器,可於室溫(<30 °C)儲存2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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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應置於攝氏 2 ~ 8 度冰箱內(勿冷凍);如發生變質或過期,不可再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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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orelbine:
(91/1/1、95/6/1、96/9/1、101/3/1)
1.限用於:
(1)晚期或無法手術切除之非小細胞肺癌及轉移性乳癌病患。
(2)病理分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前半(stage II & stage IIIA)非小細胞肺癌於接受根治性手術後與鉑金類藥品併用之輔助治療,需事前審查後使用,最長以4療程為限。
2.本成分之口服劑型與注射劑型不得併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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