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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衛教諮詢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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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我血糖監測目的: 維持理想血糖值提供調整飲食、口服降血糖藥或胰島素之參考,以 預防或延緩急、慢性合併症發生。 二、成人糖尿病血糖控制目標(依據中華明國糖尿病衛教學會指引): (一)飯前血糖80∼130mg/dl。 (二)飯後 2 小時血糖:低於160 mg/dl。 (三)糖化血色素:小於7.0%以下。 血糖控制目標應考慮低血糖的風險、糖尿病病程時間、年齡、 及心血管疾病的嚴重程度等有個別化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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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我血糖監測頻率: (一)第1型糖尿病病人建議一天至少自我監測血糖4次,即三餐飯 前及睡前。 (二)第2型糖尿病病人,建議每天視需要,增加自我監測頻率 (三)計劃懷孕或已懷孕的糖尿病人,建議飲食控制,並於三餐飯前與睡前監 測血糖。 (四)生活型態改變或創傷、情緒壓力變化時,建議增加監測血糖次數。 (五)運動前後要監測血糖,可作為調整運動量及點心補充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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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我血糖監測的注意事項: (一)血糖值持續的升高或低血糖發生的頻次增加時, 應盡速與醫生聯繫或立即就醫。 (二)當改變治療方法或是生病時,應增加監測的頻率。 (三)確實做好每次血糖監測並記錄,作為運動、飲食、 藥物調整之參考。 (四)依步驟正確操作血糖機。 (五)了解導致血糖值誤差的因素:如採血量不足或過多。 採血部位酒精未乾;過度擠壓採血部位;試紙錯誤、潮濕或期。 參考資料:衛生署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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